关于《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(草案)》审议结果的报告
常委会会议/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
关于《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(草案)》审议结果的报告
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洪明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各位委员:
2021年6月22日下午,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提请审议的《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(草案)》(以下简称决定草案)。组成人员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授权事项,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决定十分必要,也非常及时,该决定有利于优化我省的营商环境,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的内容表示赞同,同意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。
2021年6月23日上午,法制委员会召开第39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,认为决定草案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的规定、符合我省实际,建议将决定草案表决稿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。
以上报告,请审议。